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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指数是一种修正的拉氏指数,实际操作中以1994年11月为基期,以基期北京商品房比较价格为基值,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计算时采用加权平均方法,权数采用基期时各类物业的规模比重。基期与权数在一定时段内固定,在市场结构有了较大变化时,调整基期与权数。由于权数固定,中房指数在计算时可以消除权数变化对指数的影响,可以更纯粹地反映“同类同质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使不同时期的指数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中房指数采用了抽样调查方法,在对市场商品房项目进行调查的基础之上,采用聚类分析方法,确定样本,然后对样本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调查。由于房地产的特殊性,即每一项目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将因销售完毕而退出市场,所以中房指数系统设计了与股标指数不同的样本替换方案;另外,由于商品房项目在不同的推广阶段可能会采取不同的价格策略,不同户型、朝向房屋的定价也有差异,所以指数系统还设计了标准价格调整体系,以消除非市场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中房指数属于定基指数,不同城市指数计算时都与北京基期值进行了换算。表现不同地方房地产市场历史状况的同时,不同城市也具有一定可比性,即中房指数具有横向与纵向可比性。利用中房指数可以了解不同时期同一城市房价变化状况,也可以了解不同城市在同一时段房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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