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上盘镇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上盘北洋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标保
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上盘
北洋
|
43088
|
工业
|
≥1.0
|
30—48%
|
20%
|
50
|
220
|
730
|
|
2
|
上盘
北洋
|
12862.33
|
工业
|
≥1.0
|
38-55%
|
20%
|
50
|
65
|
220
|
本次出让地块设保留价,报价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要求(上盘镇北洋)临规字(2006)227号、(2007)12号编制规划。内部非生产性用房用地比例控制在7%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15%以内。地块开发产业为金属制品工业产业。各项用地指标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如果自然人和市外单位受让的,需明确企业法人代表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在一个月内以该法人代表在临海斥资设立工业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交纳相应宗地保证金,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07年4月15日前全部交清。
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2月27日下午4时止,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国土资源(土地储备)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电子屏幕)。挂牌报价时间:2007年2月28日8时至2007年3月13日4时;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 系 人:潘先生、邱先生、卢小姐
联 系电话:5280089、5280237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市工行) 930101040002132 (市农行)
330666135012214000000025(市建行) 510004522100010 (市商业银行)
840024759108093001 (市中国银行)
1110040101201000054181(市农联社营业部)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二月七日